首頁
最新消息
報名查詢
註冊帳號
學校登入
管理登入
意見留言
操作手冊
最新消息
標題
桃園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指導教師敘獎名單
內容
本案指導教師獎勵原則如下:
第一名之指導教師記嘉獎2次,第二名之指導教師記嘉獎1次、第三名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張。
非市屬學校之指導教師第一、二名敘獎部分,改以頒發獎狀以茲鼓勵。
指導教師指導同一比賽,僅得以獲獎之最高名次且最多擇二類分別敘獎或頒發獎狀。
學校教職員敘獎授權由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後發布;獎狀近日隨函檢送,請轉頒受獎人。
附件
桃園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指導教師敘獎名單.pdf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