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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業以110年9月16日桃教終字第1100085582號函諒達。
◆本市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(各組擇優6名),需參加110年10月22日(星期五)假陽明高中(北區)及楊梅國中(南區)舉辦之現場書寫,參賽人員及帶隊教師(至多2人)差假請核予公(差)假登記辦理。
◆其餘事項請詳閱附件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