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110年美術比賽報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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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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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0年8月23日桃教終第1100075261號函諒達。


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:

(一)承辦學校:陽明高中(北區)及楊梅國中(南區)。

(二)報名日期:110年9月18日(星期六)至110年9月26日(星期日)23時59分前

(三)品送件日期:

1、國小組:110年10月5日(星期二)。

2、國中、高中職組:110年10月6日(星期三)。

(四)評選日期:110年10月16日(星期六)。

(五)成績公告日期:110年10月19日(星期二)。

(六)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:

1、國小組:110年10月20日(星期三)。

2、國中、高中職組:110年10月21日(星期四)。

(七)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:110年10月22日(星期五),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。


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:

(一)報名方式:一律採網路報名,未完成網路報名者,不予收件,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

(二)繪畫類、平面設計類、漫畫類、水墨畫類、版畫類、西畫類中,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,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,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,應參加110年11月13日(星期六)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(時間、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)。

(三)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,未乾透者不收

(四)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,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


實施要點須注意重點處均以粗體或紅字標明,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,務請貴校承辦人員、指導教師詳閱,並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,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。

附件
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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