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 | 一、本案比賽書法類入選學生需參加108年10月26日(星期六)辦理之現場書寫,請攜帶桃樂卡(學生卡)或附照片之在學證明;學籍屬教育局者請攜帶桃樂卡(學生卡)或本局核發在家自學之核准公文至現場辦理報到手續,時間地點如下:
(一)北區:108年10月2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(上午8時10分開始報到)假瑞豐國小辦理。
(二)南區:108年10月26日(星期六)下午1時50分(下午1時開始報到)假楊梅國中辦理。
二、本案請入選學生將附件填寫後攜帶至書寫當日現場: (一)參賽身分切結書。 (二)報名表:請詳填報名表上各欄位(建議打字輸出),惟題目欄請空白於書寫當日現場填寫。 三、檢附旨揭比賽書寫流程1份。 |